贵阳贵安范围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明年起实行十年禁捕

12.08.2020  10:21

    8月11日,记者从贵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会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贵阳贵安长江流域全面退、禁捕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实现贵阳贵安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贵阳贵安范围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止捕捞。

    为做好贵阳贵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贵阳市专门成立贵阳贵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并制定出台了《贵阳贵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围绕“一年集中整治、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在今年10月31日前,贵阳贵安要全面完成持有“三证合一”有效证书并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信息管理系统的渔业船舶退捕上岸、证书回收、船网拆解退捕补偿、转产转业安置工作,全面完成退捕任务。同时,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十年全面禁止捕捞,按“宣、巡、管、打”四步法建立辖区流域禁捕长效机制,实现贵阳贵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无四清”,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和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打击非法涉渔行为

    贵阳贵安将严厉打击非法涉渔行为。聚焦重点水域和重点时段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电毒炸”、“绝户网”、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等禁用渔具以及发布非法广告信息等违法行为;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主体市场,依法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加强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饮行业管理,对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要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发现一起、依法实施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集中治理整顿“三无”船舶。坚决查处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船舶的造船厂(点);坚决取缔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在用或废弃“三无”船舶;坚决清除尚未纳入规范管理的船舶;对非法从事渔业捕捞的船舶,建立“黑名单”制度。乡镇自用船舶发生非法涉渔行为的一律取消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并按涉渔“三无”船舶进行处理。各区(市、县)要对本辖区水域岸线和水面日常监管工作实行分片包保制,(下转2版)  (上接1版)加大巡查力度,让非法捕捞无可乘之机。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执法联动,加强禁捕水域渔政管理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及“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等。

    做好转产转业渔民生计保障

    为维护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按照“四个一批”转业转产指导意见引导安置好转产转业渔民,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根据渔民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等情况,充分尊重退捕渔民意愿,开展“点菜式”转产培训,因地制宜鼓励发展综合种养、畜禽养殖、生态渔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增加就业空间;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带动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有选择性地开展退捕渔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将退捕渔民纳入免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加强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和跟踪服务,落实创业富民政策,不断拓展退捕渔民的就业门路。

    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具备条件的退捕渔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统筹退捕安置和禁捕监管任务,面向退捕渔民中就业困难人员按程序开展定向招聘规模适宜的护渔员、护河员队伍或通过其他类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其他公益性岗位水平。

    全面实行专项管理

    为确保贵阳贵安范围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有序推进,要将禁捕退捕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渔霸”“船霸”等黑恶势力。要将禁渔工作纳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贵安直管乡镇绩效及河湖长制考核,确保禁渔工作稳步推进。

    禁捕期间,利用国有水域开展大水面增养殖渔业生产和因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全面实行专项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展相关涉渔工作。(记者 樊成琼)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