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民政帮扶不抛弃不放弃 流浪精神病人历时20个月恢复正常生活

14.06.2017  12:41

流浪精神病人,他们生活无着落,健康无保障,同时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社会和谐,这个群体需要我们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街头发现送医治

2015年10月10日,大方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在巡逻经过西大街移动公司门口时,发现一名披头散发的中年女子正在垃圾箱里翻找食物。救助站工作人员便上前询问,但该女子口齿不清,交流困难,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大方康心天愈精神病院,将其送到医院诊治,诊断结果为精神异常,于是救助站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入院手续,在该院进行了一年多的治疗,经过治疗,该女子病情有所好转。

2015年10月大方县救助站巡查中见到的徐琳,精神异常


回访寻亲不间断

今年4月18日,救助工作人员又一次到康心天愈精神病院回访搜救的在院流浪精神病人时,经过1年多的细心治疗,被救助女子已经能进行简单的交流了,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徐琳”。她说,她是从大方安乐乡偏坡村出嫁到该县顺德办事处白石村,自己有一个小孩在外地读大学。根据她提供的信息,大方县救助站工作人员随即协调大方县派出所帮助其查询户籍信息,但经过仔细筛选,并没有找到一个符合徐琳的户籍信息,寻亲陷入困难。为尽早帮助她找到家人,重新回归社会。救助站继续治疗并救助没有户籍,无家可归的徐琳。

2017年4月18日,大方县救助站回访徐琳,此时的她已经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协调公安办户籍

大方县救助站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第九条规定: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安置的,根据民政救助收留情况和办理落户意见的函,公安机关在当地民政部门集体户口簿上登记为滞留人员户口。今年3月22日,在大方派出所户籍民警陈警官的帮助下,成功为徐琳办理了户口登记。

纳入低保有保障

今年5月,大方县救助站将徐林的户籍、身份证、疾病证明书等相关依据送至该县红旗办事处,为她成功申请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据红旗办事处社事办相关人员介绍,徐琳每个月能领取532元低保金,低保提标后,还会逐步提升,这笔钱足够她本人的生活费。


公安部门人员为徐琳采集血液样本做DNA验证身份

成功寻亲回家庭

今年6月12日,救助站工作人员与安乐乡政府工作人员在安乐乡余加洪委员的带领下,在安乐乡偏坡村找到徐琳的哥哥徐某某,救助站告知了徐琳在院治疗和生活相关情况,经过耐心的劝导,徐某某次日就到大方县救助管理站接回自己的妹妹,并对徐琳以后的生活进行照料,让她重回家庭,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感受家庭的温暖与关怀。至此,徐琳这段曲折的回家路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