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篮解聘主教练案开庭 球员作证曾被扇耳光

30.07.2014  03:20

中新网杭州7月29日电 (记者 赵小燕)29日,前国家女篮队员李昕与其东家浙江稠州女篮俱乐部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在浙江杭州开庭,这也是中国职业篮球史上第一次出现主教练维权的事件。庭上双方争辩激烈,李昕的律师称李与俱乐部签下的是三年权保障合同,稠州单方解除合同无效。而俱乐部则向仲裁庭提请了两名现役队员出庭指正李昕在执教过程中存在辱骂殴打队员的行为。其中一名证人裴悦称,她曾和另4名队员被要求站成一排,按个被李扇耳光,而那天恰好自己生日。

WCBA联赛未夺冠被解聘?

去年5月,李昕加盟稠州女篮,签下一份三年的权保障性合同,双方约定李年薪为税后60万元,合同中另载明如李昕能带领稠州女篮联赛夺冠,奖励其个人20万元,如拿到亚军,则奖励4万元。

在稠州女篮的官网上,记者看到了一份稠州方面宣布李昕任主教练时的公告。稠州认为,李昕指导在国内执教多年,先后执教过多支球队,经验丰富,而且对国内联赛和我队的情况也非常熟悉。相信李昕必将给球队带来新的改变,并率领我们这支富有朝气的球队在新赛季WCBA联赛中创造佳绩,为广大浙江球迷奉献更加精彩的比赛。

李昕加盟前,浙江稠州女篮已经在前教练郑武带领下拿了两次联赛亚军。但在李昕执教的上赛季,稠州女篮没能夺得WCBA的总冠军,常规赛第四名的成绩甚至不如之前两个赛季。

今年5月4日,稠州女篮向李昕发出了转岗通知书,要求她从主教练岗位转至俱乐部副总经理的岗位。年薪则从税后60万元改为税前12万元。据李的代理律师今天在庭上称,此前双方已有口头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6月3日,稠州俱乐部向李昕发出接触劳动合同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写明是因李昕未能完成成绩要求。

庭上,双方未完成联赛指标能否作为解聘理由进行了激烈争辩。

李昕的代理律师认为,合同中尽管写明了取得冠军等成绩的奖励办法,但没有写明不拿冠军就必须解聘。

而李本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签订合同时没有任何“如果不夺冠,合同就自动终止”的条款,“我也不可能接受那样的条款,在合同中,我们约定了冠军奖金、亚军奖金和第三名奖金。第四名的战绩虽不尽如人意,但这绝非解除我主教练职务的直接条件。

而稠州方面则认为,稠州高薪聘请了李昕,并请来多位国家队队员加盟,为李组建了一直有足够夺冠实力的队伍,但李昕带领队伍取得第四的成绩甚至不如以前。该律师称,李昕没有完成好角色转变,没能适应职业俱乐部,与稠州的预期也相去甚远。赛后,李昕没按时做比赛总结,也没有按时归队。

稠州方面称,稠州解聘李昕发的通知书中个别措辞欠妥,实际解聘原因是:李昕执教风格简单粗暴、时常殴打辱骂队员,对此前罢训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罢训事件被重提 队员作证被扇耳光

此次庭上所称的罢训事件,即在去年WCBA联赛开赛前,浙江稠州女篮爆出队员不满主教练李昕而罢训的事件,当时罢训的成员包括卞兰、陈晓丽等主力队员。

该事件的结局是,稠州方面当时也为李昕“背书”,队员向李昕道歉,并做了检讨。

今天,稠州俱乐部代表律师在庭上“反水”,称当时力挺李昕是因为现实需要,联赛在即,攘外必先安内,而主教练是一个球队的灵魂人物,不得已而做出了当时的反应。

根据当时媒体报道,罢训事件的起因是李昕存在殴打辱骂队员的行为,李当时是否存在这样的行为?

今天,稠州女篮向仲裁庭申请了张王来、裴悦两名队员作证。

根据两队员证词,李昕在训练过程中确实存在爆粗口、辱骂球员甚至殴打的行为。裴悦举证称,去年10月17日,她作为女篮2队队员陪练1队队员过程中,尽管已全力以赴,但还是被李昕要求和其他几名队员站成一排,挨个被扇耳光。

裴悦称,当时她没有立即去医院,但随后出现了耳鸣,在队医处,她了解到自己出现了耳膜穿孔的问题。当天也正是她的生日,裴的父母当即从宁波赶来。

她对队员太残忍了,家长没告算好的。”浙江稠州女篮领队杨毅说。

另一名队员张王来是稠州女篮1队队员,她称自己在去年年底主场打赢八一队后回酒店的大巴上,被李昕重重地打了后脑勺。而在训练过程中,骂人甚至踢打队员等也经常出现。“她的性格波动比较大,队员没有达到要求,她脾气来了就上脚。

对于队员的指证,李昕的代理律师认为,裴悦说自己耳穿孔并没有就诊记录,而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要求严格也是为了队伍发展,取得成绩。

今天,李昕本人并没有出席庭审。该案未当庭公布仲裁结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