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省 “119”消防奖拟表彰对象公示

01.11.2016  00:37

根据《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公通字〔2012〕52号),贵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省“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将对在灭火应急救援、消防志愿服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科研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4日17时,如对上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将书面材料寄送至总队宣传处,也可以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总队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传 真:0851-83990000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231号(贵州省消防总队宣传处)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 编:550001

 

 

 

 

 

 

 

第四届全省“119”消防奖拟表彰对象

 

先进集体:

1.遵义市桐梓县海校街道海校社区;

2.黔西南州兴义市南盘江镇南龙古寨;

3.毕节市织金县爱心微力量公益联合会。

先进个人:

1.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徐建强;

2.铜仁市锦江宾馆有限公司朱华;

3.黔东南州榕江供电局兴华供电所王炳益。

 

贵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