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两个基层单位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

10.05.2017  13:50

  近日,共青团中央、公安部等22个单位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消防总队遵义支队红花岗区会址中队、黔东南支队台江县中队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遵义支队红花岗区会址中队建队47年来,官兵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传承优良作风,将会址精神融入到守卫会址、灭火救援、抢险救灾、为民服务等各项任务。坚持47年如一日对会址辖区进行不间断地消防巡查和宣传,平均每人每天步行15000步,累计20余万公里,步行距离可绕地球赤道5圈,创造了遵义会址47年“零火灾”的成就!中队官兵1人荣立一等功,6人荣立二等功,74人次荣立三等功,208人受到各级表彰。中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 40余次被省委省政府、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等上级授予 “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文明号”等荣誉。2016年荣获公安部“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2017年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表彰,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

  黔东南支队台江县中队建队13年来,以打造“标兵型、和谐型、利剑型、服务型”青年集体为目标,以争创青年文明号为抓手,通过开展 “红水桶”、“温暖小脚丫”、“驻园结户”等爱民实践活动,密切警民鱼水深情,圆满完成了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为少数民族地边远区消防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中队共有19人次荣立三等功,中队先后被上级授予“全省抗旱救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执勤岗位练兵先进单位”等荣誉。

  成绩与荣誉激励人心,责任与使命催人奋进。会址中队和台江中队获此殊荣,不仅是个体的荣誉,更是贵州消防部队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形象展现,必将激发全省广大青年官兵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引导全体官兵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谱写贵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新篇章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