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党委诚心实意为基层办好“八件实事”

20.05.2015  20:4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军和公安现役部队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做好暖人心、稳军心的工作,在经费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消防总队党委研究决定2015年为基层办好8件实事。

  一、为跨地区调动警力参加执行灭火、抢险救灾及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的相关单位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二、根据《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出台相关规定,保障官兵权益。

  三、为每个支队培训2名训导员并配发2只搜救犬。

  四、为每名执勤中队专职消防队员配发一套迷彩服及体能训练服,规范训练着装。

  五、组织部分功模、伤残官兵代表进行疗养。

  六、为28个国家级贫困县中队安排“多彩警营文化建设”补助资金。

  七、依据《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消防部队官兵救济补助统筹金管理办法》,及时为部队困难官兵发放救济补助统筹金。

  八、为基层防火监督干部配备防火监督技术器材。

  总队党委要求,总队各承办部门要分别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标准,及时部署落实;部队各级要充分认识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总队党委对基层部队的关心关爱,坚持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