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总队公布第40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涉及17家单位9名个人

10.01.2017  19:35

近日,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了全省第40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共涉及17家单位9名个人,公布期限为6个月。

此次公布以擅自封闭、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擅自停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未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设置消防临时给水系统);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液化气罐;存在火灾隐患接到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未进行整改等违法行为为主。

17家单位分别是:贵州嗨客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黔东南锦屏县众鼎建筑设计院;贵州润通投资有限公司;贵阳市湖南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贵阳君尚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诺康商贸有限公司;贵阳乌当城市快捷酒店;六枝特区康宁精神病医院;贵州省乐满家超市有限公司;龙里县福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屏县残疾人联合会;凯里市凯翔名苑(凯里市佳家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兴仁县观府壹号建设工程);铜仁市碧江区天炽网吧;贵州国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9名个人分别是:张勇(贵阳云岩月光樱花浴室);班玉琼(经开区欢欣宾馆);刘艳(经开区佳乐宾馆);叶启卫(贵阳乌当绿谷商务宾馆);蔡启向(贵阳乌当泰丰 木线工艺厂);杨彪(大方县畅点酒吧服务部);王冲(无单位);代伦胜(盘县城关红月商务酒店);陈应松(松桃青松宾馆)。

(责任编辑:安雨雨            审核:陈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