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台江中队被表彰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10.04.2017  22:01

  近日,团中央、公安部等22个部委联合作出决定,命名全国1759个青年集体为2015至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消防总队黔东南支队台江中队榜上有名,这是全州消防部队首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表彰。

  台江中队作为全省公安系统获评的2个青年文明号集体之一,自2013年被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评为全省青年文明号以来,结合消防工作特点,牢固树立“百姓至上,以民为本”的思想,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热情服务、甘于奉献,用实际行动展示了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创建理念,用一流的工作业绩获得了驻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台江中队始建于2004年3月,现有团员官兵19人,平均年龄23岁,中队分3个建制班,拥有消防执勤车辆7辆,器材装备3000余件套,主要担负着全国最为贫困县之一的台江县15万常住人口和农村防火任务十分艰巨的174个50户以上村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建队以来,中队出警1423余次,出动车辆 1328 辆,出动警力9329 人次,抢救被困人员 352 人,疏散被困人员 2483 人,保护财产价值2356.25万元,圆满完成“9.30”沪昆高速8车连环相撞、“12.3”沪昆高速12车连环相撞、“6.21”抗洪抢险等有重大影响的的救援工作。同时,中队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 “红水桶”、“温暖小脚丫”、“驻园结户”等爱民实践活动,共走访特困户、退休老干部、孤寡老人等600余次,送去慰问金80000余元,慰问品200余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700余件,参加义务劳动300余次,无偿献血40000毫升,密切警民鱼水深情。中队先后荣获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抗旱救灾先进单位、全省岗位练兵先进单位、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表彰,先后有5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9人次荣立三等功。

  共青团中央、公安部等部委此次给予台江消防中队的荣誉,既是对台江中队官兵忠诚履职、全心为民的褒奖,更是对黔东南州公安消防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下一步,台江中队将立足本职岗位扎实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以“青春建功十三五”为统揽,为推动部队建设全面发展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