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总队联合省质检院开展2016年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16.06.2016  22:43

  根据公安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22号令)和公安部消防局《2016年度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公消〔2016〕1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产品使用领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2016年6月起贵州省消防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并决定由省质检院具体承担抽样和检测工作。

  本次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将重点抽检防火门、防火玻璃、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等7个产品种类,合计最低抽检样品批次为123批次,涉及全省10个市(州)。按照贵州省消防总队要求,省质检院紧密结合实际,已认真制定监督抽查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在抽检过程中,省质检院将始终坚持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质量方针,努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监督抽查任务,为全省消防系统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