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中约谈会议

28.09.2014  15:40

近日,清镇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集中约谈暨警示教育会议,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清镇市委书记向虹翔出席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瑞主持会议。市领导蒋景华、杨亚林、王跃红、周海涛、罗杨、吴筑蓉、朱轶、孙要良、田茂松、蔡光辉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贵阳市、清镇市近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情况,传达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分别作党委主体责任交流发言。
  向虹翔指出,当前,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必须时刻保持警醒,深刻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艰巨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贵阳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放在心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对清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全面启动实施“阳光清镇”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打造清镇发展升级版,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向虹翔强调,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担当。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抓不懈的客观需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处于关键时期,能不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从根本上治理腐败问题,关键在制度建设,核心在制度落实。二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的必然要求。只有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领导作用和责任意识,规范纪委在纪律监督方面的职权和责任,才能真正实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三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齐抓共管的有力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履行党章的规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向虹翔强调,要实施“阳光清镇”工程,扎实推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实效。一要突出“反腐倡廉”,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做到“三个紧盯”,即:紧盯重点人群,紧盯重要领域,紧盯重大事件。二要突出“选人用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在选人用人,重在队伍建设,要实施好“阳光队伍”的建设,坚持“实干为先”用人导向,实施好“两选一考一培”工作机制。三要突出“作风转变”。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把作风建设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好抓实,以作风转变来服务人民、取信于民。做到“三抓一常”,即:抓小、抓细、抓长,实行常态化监督。四要突出“权力监督”。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结合中央、省和贵阳市的有关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落实,实现权力运行的依法、规范和有序。五要突出“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向虹翔要求,要实施“阳光清镇”工程,真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横边纵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机制。各乡(镇、社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二要建立健全述廉述责机制。各乡(镇、社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三要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约谈机制。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与乡(镇、社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之间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谈话,收集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四要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客观、务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体系,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实行季检查、季考核、季通报、年总评,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实行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五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等制度,重点解决好追究难、难追究,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类别、程序和方式。
  李瑞在主持会议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突出重点环节,狠抓工作落实。要更加严格地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优秀领导干部身上吸取营养,从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争做勤政廉政表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各乡(镇、社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