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生态局重拳出击使出新《环保法》“杀手锏”

10.06.2015  13:06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执行首年,花溪生态局在严格贯彻国办发〔2014〕56号文基础上,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于2015年6月5日,会同市生态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区公安、检察院进行联合执法,对花溪区花孟社区杨中村陇头组一非法收购处置废机油点依法进行查处。

  经查,该点废机油贮存罐露天堆放,无防渗漏措施,地面存在大量油污,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购贮存处置废机油,并将含油废水倒入渗坑,存在多项违法行为。除此,废机油属危险废物,若处置不当,极易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对环境造成极大威胁。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开展取证调查,制作笔录,采样监测等工作。为避免废机油被继续非法转移,对废机油贮存罐进行查封。下一步,将根据具体违法事实,监测数据等,依法对该点予以行政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花溪生态局开展的此次联合执法,就是要使出新《环保法》“杀手锏”,出重拳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守住生态底线,为花溪人民的优美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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