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推行民事检察立体化和解模式

22.09.2014  13:01

王鲁坤/制图 

  听证会现场 

  近日,山东省齐河县村民房爱国与潍坊某医院的医疗纠纷民事监督案,经过潍坊市检察院的调解,房爱国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一起历经三级法院5次审理,当事人不服判决多次申诉的民事申诉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这只是潍坊市检察机关推行立体化民事和解模式的一个缩影。

  “当前基层群众反映诉求的愿望日益强烈,但不少人由于法律意识和认识水平的局限性,遇到问题信访不信法,特别是对法院判决、裁定结果不满意时,就会出现闹情绪、认死理,缠访缠诉的情况。立体化和解模式,是我们针对这一类问题开出的新‘药方’。”潍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法云江对记者说。

  今年以来,潍坊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民事检察和解新方法,构筑了立体化和解模式,即通过乡土调和、公开听证、多元协商三个和解平台,对不同案件进行“对症下药”。民事检察和解新方法实施以来,仅今年1月至8月,已成功办理了13件经法院多次审理、当事人仍不服判息访的民事申诉监督案件,实行检调“无缝隙”对接,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乡土调和,依托群众“定分止争

  在立体化和解模式中,“乡土调和平台”可谓是该院对民事和解工作所做的一次新尝试。

  “乡土调和,就是利用人情关系,在有和解可能的前提下,借助当事人亲属、朋友等配合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劝和说理。”对于“乡土调和平台”建设,潍坊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王淑华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有的老百姓对检察院有‘顾虑’,不愿意坦诚交流。这时我们便会采取乡土调和,让群众辅助检察官做工作,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实现‘定分止争’。

  赵余庆交通肇事案是该院通过乡土调和方式顺利和解的一起案件。3年前初秋的一天,赵余庆驾驶货车外出时,与驾驶摩托车的邱磊相撞,导致邱磊三级伤残,并且产生很大的护理依赖。事后,邱磊一纸诉状将赵余庆告上法庭。2012年5月16日,高密法院一审判决赵余庆赔偿邱磊各项损失29万元。拿到判决结果后,赵余庆以事故责任划分错误、残疾标准评定过高、伤残护理费计算不当、赔偿费用计算错误等为由提出上诉。同年10月29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赵余庆又申请再审,2013年8月,潍坊市中级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今年初春,赵余庆又向潍坊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拿到案卷后,承办该案的民行处检察官崔玉珍仔细翻看案卷,“赵余庆和邱磊都是普通农民,这起诉讼争议持续了近3年,双方都想‘速战速决’,这就有和解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得到了同事们的肯定。但约谈时,两人却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和解一度陷入僵局。

  事后,检察官走访了双方的家庭,发现邱磊遇事习惯与妻弟商量,而赵余庆对自己的堂叔非常信赖。能不能采取乡土调和,从两名当事人的亲人身上寻找突破口?检察官们决定试一试。亲人的劝说,让原本态度强硬的邱磊和赵余庆动摇起来,检察官们趁机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进行分析,最终,两人决定各让一步,并在检察官和双方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赵余庆当场一次性赔偿邱磊13万元。

   公开听证,让当事人“畅所欲言

  “公开听证”是潍坊市检察机关推行的立体化和解模式中的又一“新招”。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将民事检察和解案件与公开听证结合起来,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听证。“我们采取公开透明的形式,在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介绍办案程序和原则的同时,公开申诉人诉求、办案过程、审查结果、公开答询等,给双方一个充分说理、表达诉求的途径。”法云江解释说,“通过公开听证,打消了当事人对司法公信力的顾虑和质疑,赢得了他们对检察机关和解工作的信任。

  今年5月,寿光市检察院受理了潍坊艺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寿光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申诉案。这起案子涉及数额不足7万元,却经过三级法院6次审理,历时6年,艺宏防水公司却仍不满意,申请检察机关抗诉。

  经过一番调查后,检察官发现两家公司的纠纷起源于一纸合同,双方原是合作关系,却由于对合同中的几项条款存在分歧,彼此为了争一口气而闹上了法庭,经法院6次审理,双方仍不服判息诉。

  为了解开两家公司的“疙瘩”,寿光市检察院在派驻检察室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企业家、镇政府负责人、特约检察员参加。听证会上,面对来自不同行业的听证员,两家企业代表都坦言“案子数额不大,再打下去没有什么意思”,捕捉到这一和解苗头后,检察官趁热打铁,从双方利益角度进行了分析。一个半小时的听证会结束后,双方达成了和解意向。随后,寿光市检察院启动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民事纠纷检察和解建议书,最终,在检察机关和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共同协调下,两家企业签订了和解协议。

   多元协商,部门联动唱好“大合唱

  “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仅靠民行部门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需要派驻检察室、控申等科室以及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组织的配合,为此,我们打造了多元协商和解平台,通过多个部门的协同和联动,让和解工作从单部门‘独奏’变为多部门‘大合唱’,提高了和解的成功率。”潍坊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张观方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检察机关与法院推行了定期信息通报、双向和解制度,会同乡镇街道党委、村委、司法所等基层组织,构建了全方位的和解体系,实现了民事检察和解案件多部门间的互动。寿光市检察院还同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签订了《民事纠纷案件检察和解实施办法》,全面展开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在奎文区检察院,该院民行部门与控申部门协同,实行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通过定期召开案件和解可能性评估会,就案件情况及时沟通,为案件和解做了铺垫。

  今年4月,奎文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民事申诉案件。两年前,唐某在一家社区诊所当护士,诊所老板窦某拖欠她近5万元的工资一直没有支付。唐某一气之下将窦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处窦某败诉,而在执行过程中,窦某突然将原来的行医资格注销,又用别的资格注册了一家诊所,导致法院无法执行。

  受理此案后,该院民行部门与派驻检察室联合走访了窦某与唐某所在的社区,并联系了原判法院和当地卫生局,了解诊所的情况,发现窦某完全有支付能力,注销行医资格的行为有故意“钻空子”的成分,而唐某是一名单亲母亲,失业在家,家境十分困难。

  基于案件的特殊性,民行部门与控申部门商定启动联调,共同约谈窦某和唐某。检察官们向窦某分析了其行为的后果,以及唐某打算重新申请法院对窦某进行执行的事实。最终,经过5次约谈沟通,窦某同意向唐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发挥立体化和解模式的作用,潍坊市检察机关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就和解方法、人员素质、多部门合作方式、回访反馈等内容进行探索,畅通了民事和解的“绿色通道”,有效促进了和解工作的开展。

  “潍坊市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化解矛盾,力求三个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了民事检察职能在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对于该院推出的立体化和解模式,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涛给出了这样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