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敬业奉献模范”潘朗: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10.12.2015  13:14

潘朗接受群众送来锦旗(左二)。 市委宣传部供图

华龙网12月10日12时25分讯(记者 林楠 实习生 刘露)潘朗是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今年已53岁。他17年如一日坚守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利益,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100多件,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被群众称为“民心检察官”。在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潘朗获评“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 对每一起案件尽职尽责

有官司,找老潘。”这是重庆市荣昌县老百姓间流传的一句话。老潘,全名潘朗,36岁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虽然之前从没接触过专业法律知识,但17年的努力,让他成为一名具有深厚法律专业素养的检察官。

2012年10月,荣昌县万灵镇玉鼎村村民彭思菊等491人在向劳务公司追讨劳务费55.23万元未果后,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潘朗调查发现公司并不是故意拖欠工资,于是他积极向公司释法说理,并想办法帮助公司解决了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经过县检察院、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诉前和解,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四百多名农民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要回了工资。

潘朗还办理过一起上级检察院交办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大足区80多岁的周某在官司败诉后,不断向市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时间长达9年。潘朗十多次登门拜访,多次被拒,最终通过说服老人8个子女才说服了老人。开发商也因为潘朗的敬业,与老人和解。结案后,老人带着一家子,拖着不便的身体,亲自给潘朗送来一面锦旗。

潘朗说:“从劈面砸来的拐杖到真心相送的锦旗,让我坚信,老百姓是讲道理的,只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事,就没有打不开的心结、解不了的难题!”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每一起案件,他都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来检察院申述的,大多是历经曲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的,我要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100多件 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17年来,潘朗共办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153件,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改变原审裁判136件;向相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21件获采纳,成功办理农民工讨薪案600余件,共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在潘朗办理的1100多件民事申诉案件中,让他终生难忘的还是重庆某煤业公司增股纠纷案。该公司原是一家国有企业,宣布破产后由原企业的144名职工共同出资成立了新的公司。2003年新公司增资扩股,普通职工为主的一般股东与以管理层为主的大股东之间持股比例严重失衡,李乐明等75名小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判令2003年的增股决议无效。小股东们一审胜诉,二审败诉。为此,公司小股东们群情激愤,造成公司两次停产,濒临破产边缘,1000余个家庭的生计受到严重影响。

潘朗接手案子后,白天忙着核实案情,晚上继续加班研究法律,连续用了19天的时间,他终于将案件审查终结。之后又经过8个月的不懈努力,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2003年增加的股份全部退出,小股东们还获得了200万元补偿,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如今,该公司已成为全县纳税大户。结案的那天,很多企业职工当场流下热泪,潘朗的眼里也泛起了泪花。“当年是拼着命,在挽救着这个企业和它的几百名职工。”潘朗回忆说。

因为高强度的工作,他很难顾及自己和家人。很多人说他傻,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这么拼命干工作图什么?潘朗知道自己图什么:“与民同行、为民解困、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责任,让我真正体会到生命的价值。能让自己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案结、事了、人和’,就是我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