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邦明:甘洒热血护林海 无怨无悔铸警魂

22.03.2016  21:20

甘洒热血护林海 无怨无悔铸警魂

——记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太拥森林派出所所长潘邦明

潘邦明正在对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新华网贵阳3月22日电(通讯员 杨元红 余天英 范廷磊)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森林警察,从警16年以来,他办理过很多涉林案件,仅2014、15两年时间,他主办的刑事案件就达41起,侦破38起,占全局总案的6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作为常人很少接触的警种,他一直尽职尽责保护着每一棵树,为剑河县的生态平衡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他就是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太拥森林派出所所长潘邦明。

    太拥森林派出所管辖的太拥、南哨、久仰、革东四个乡镇,是剑河县面积最大、林木资源最丰富、林区治安最复杂的区域,丰富而珍贵的林木资源成了不法分子盗伐林木的首选地。为了剑河的青山和绿水,潘邦明十六年如一日,在穿行原始森林中,无怨无悔的挥洒着青春和汗水,充分展示了一名森林公安干警的时代风采。

潘邦明带队对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2013年12月,潘邦明到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太拥森林派出所任所长,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潘邦明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出了一支过硬的侦查队伍,掀起了破大案要案的高潮。

    2014年9月4日上午8时31分,正在值班的太拥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潘邦明接到太拥镇久仪村受害群众王某报案电话称:其家中自留山上的老杉木被人盗伐,损失惨重。接到报案后,潘邦明立即和所里的干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

    在太拥镇久仪村,村民王治明告诉笔者:“已经蓄了二三十年的木材被盗走的时候,心里头确实很烦恼,一看到这木头就想发火、发气,但是没有办法。

    在王治明案发现场,被砍伐的木材已被运走。半夜作案,现场遗留有效信息极其有限,侦查方向一时陷入了困境。经过仔细勘查,潘邦明决定以现场一株长势不均匀且中间有空洞的伐桩为突破口,以材找人。他说:“这一棵被盗伐木材的木桩,中间有一个空洞,而且它(木桩)这个表面是不均匀的,于是我们从这取了一截拿到各个加工厂去比对。

潘邦明所负责的部分林区。

    通过对周边各个木材检查站和木材加工厂的走访调查,终于在一个偏避的木材加工厂内找到了两堆规格、数量、新鲜程度都与盗伐林木高度相似的杉原木,经过用从现场锯来的伐桩与两堆杉原木的其中一支进行衔接对比,其大小、形状、长势、树皮纹路甚至树木中空完全吻合,可以判定,这两堆木材就是本案中从现场盗伐而来的木材。至此,案件告破。破案后,森林公安依法将被盗木材发还给了受害方。

    潘邦明除了破案神速,涉林纠纷调解也是行家里手,2016年2月24日,潘所长接到太拥镇巫用村群众电话举报称:因村委会开据出售枫木的收条没有注明株数,村民杨再某则认为这是出售山场上的全部枫木而发生纠纷。接到报案后,潘邦明立即带队前往巫用村。并组织村民进行调解。调解会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火药味很浓。

    调解中,潘邦明当机立断,对收条没有注明几株而采伐林木的证据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作了解释,获得了群众的理解,杨再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会场气氛得到缓和。对群众要求交1000元给村集体,作为采伐林木后对村集体的补偿,杨再某当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此事得到圆满了结。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潘邦明说:“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对他们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引导,让他们了解到村规民约和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这样双方取得了互谅互让,这个砍伐人就拿出一千元钱作为多砍的补偿,这个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潘邦明入户调查取证。

    立新案、破积案,2014、15两年时间,潘邦明主办的刑事案件就达41起,侦破38起,占全局总案的6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调解纠纷8起,成功8起。先后荣获2015年度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全州公安机关十佳执法标兵称号、黔东南州公安局记三等功一次、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嘉奖一次、被国家森林公安局授予二等功一次。

    据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何明剑介绍,潘邦明是全体森林公安民警中杰出的代表,他从警十六年以来先后破获了国营林场特大盗伐案,华润新能源非法占用林地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他还在林区主动调解涉林民事纠纷,为保护剑河县的森林资源和林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剑河县森林公安局的荣誉墙。

潘邦明的部分荣誉。

    过硬的侦查队伍,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近三年来,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共破获涉林刑事犯罪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多人,有效地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明显效果。2015年被黔东南州公安局评为年度执法示范单位、被国家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两位民警荣立二等功,四位民警荣立三等功,数位民警得到嘉奖。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