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政府对百家火灾隐患单位(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16.10.2014  00:43

图为检查现场。(冯时雨 摄)

图为检查现场。(冯时雨 摄)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5日电 为进一步深化“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贵州省毕节市政府下发《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改的通知》,对全市100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明确整治内容。各级各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六查”活动,即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查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畅通情况;查单位值班、防火巡查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查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摸清全市存在的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的底数,并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档案,整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全市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明确整治主体。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推动本辖区专项整改工作实效开展。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等校园的专项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的专项整治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各旅游景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商贸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商场、宾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文体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社会公众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督;其余无主管单位的场所,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监管单位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牵头和监督检查。  

    明确整治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消防、工能、教育、监察、建设、文体、卫生、工商、安监和农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的专项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联合督导。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确保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按时集中整改。在专项整治中,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强化分类实施。对排查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逐一建档立案,严格分类整改,坚决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和场所;坚决消除一批久拖不改、影响消防安全大局的重大火灾隐患。四是强化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自觉履行消防宣传教育义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要专门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专项整治的新闻、专题和常识性、警示性的公益广告,既要对火灾事故和各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又要大力宣传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整改的好典型,形成专项整治的舆论声势和高压态势。五是明确整治时限。各县区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一个单位(场所)一套方案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完善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将整治情况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冯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