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安监局原局长张晓虎受贿一审获刑11年

01.09.2014  17:18

中安在线讯 安徽省灵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晓虎受贿一案,经泗县人民法院审理,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晓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5年4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张晓虎在担任灵璧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灵璧县经济开发区主任、灵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5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退赃情况及认罪态度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曹杰 记者 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