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安监局 公安局联合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28.01.2017  17:05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3号)文件精神,1月18日至20日,安顺市安监局、安顺市公安局联合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在县区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以及安监站陪同下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组主要通过听取生产经营企业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户,检查中发现一些问题,如:产品流向登记、成品堆垛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下达文书8份,要求企业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整改。

  针对检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检查组提出了要求: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假日期间值守工作,加强值守期间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保障节假日生产经营安全,。

  二是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求做好原材料管理工作,放假前,原材料收集入库管理,防止流失。

  三是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事故多发易发,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健全规范内部资料,特别是产品产品流向登记要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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