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换)证工作

17.09.2015  07:43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近日,平塘县安监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下发《平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换)证的通知》,全面开展201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换)证工作。

  此次办(换)证工作,坚持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高标准准入和一律实行规范化专店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零售经营办(换)证程序,坚决遵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设置条件和相关规定,由各镇(乡)安监站统一对申请材料和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再由安监局或安监局委托镇(乡)安监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经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同时交存安全风险抵押金(换证的不再交存),最后县安监局核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目前,县安监局已经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换)证宣传工作。在平塘县党政信息网(金盆网)上进行宣传,同时在各镇(乡)张贴公告。各镇(乡)安监站陆续受理办(换)证事项,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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