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安监(煤安)局开展节后煤矿复工复产督促指导工作

18.02.2016  08:32

  

  为切实做好安顺市2016年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和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为全市煤炭经济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奠定坚实基础和安全保障,按照安顺市委、市政府要求及2月15日安顺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工作安排,2月16日,安顺市煤安局局长李圣文、副局长杜铁分别率队到西秀区、平坝区等重点产煤县(区)就节后煤矿安全生产及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督促指导。

  督导组采取与县(区)煤矿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负责人座谈等方式了解了各县(区)目前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推进情况,并传达了《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精神,同时强调:

  一是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安市安办〔2016〕7号)文件精神及早安排部署落实好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相关工作,确保全市煤矿尽早、安全实现复工复产。二是要严把安全生产这道关,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开展相关工作,严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给予复工复产批准,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三是各县(区)要强化督促指导和信息报送工作,要认真指导好煤矿企业开展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统计,以调度统计抓工作落实,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四是各县(区)煤炭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企业要组织学习并研究《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有针对性地谋划好下一步煤炭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安顺市煤炭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责编:安顺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