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矿安监局水城监察分局公开裁定行政执法案件

17.05.2019  16:57

  5月14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监察分局组织水城县能源局等单位对水城县化乐镇宏宇煤矿涉嫌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公开裁定。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贵州长顺巨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化乐、比德片区9家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了公开裁定。

  会上,水城监察分局案件承办人陈述了宏宇煤矿7条违法违规行为事实和证据,如“未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排水系统图,1280水泵房安装2台排水泵,未安设检修泵,排水系统图中绘出3台”等。案件承办人员和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参加此次公开裁定的其他煤矿企业发表了意见。宏宇煤矿主要负责人认为案件承办人对于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煤矿无申辩内容。

  经公开裁定小组认真研究后,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裁定结果,决定对宏宇煤矿实施行政处罚。

  通过公开裁定,分局监察执法工作接受了社会监督,做到了公开、公正和公开,使违法违规煤矿和其他煤矿企业受到了一次惩戒与警示教育,提高了辖区煤矿企业依法办矿、管矿的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