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发小刮蹭牡丹江爷仨齐上阵围殴司机打民警

18.12.2015  07:26

生活报12月18日讯 一家人开车到医院去看病,与一辆货车会车时,因为有点小剐蹭,就和对方吵起来。仗着自己家人多,对方一个人,三个老爷们开始群殴司机。这还不算完,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民警也被他们挠了,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三人被牡丹江宁安市警方治安拘留。

据了解,本月初的一天,家住宁安的王某得知表哥的父亲焦某生病了,便开车拉着表哥夫妻俩以及焦某一起前往医院看病。当车辆行驶至宁安市经鑫宇花园南门,在与一辆货车会车时,俩车发生了一点小剐蹭。本来是正常情况下连赔偿都算不上的小事故,但在查看车损时,王某和货车司机吵了起来。车上的表哥和焦某见状,也下车帮忙。三人仗着自己人多,对方只有一人,就动手对货车司机进行了殴打。

这时旁边的路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当地交警以及特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当被打货车司机领着民警指认三人时,仨人竟当着民警的面,再次对货车司机进行了殴打。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民警准备将双方带回警局做进一步询问,可三人根本不配合民警,甚至还动手厮打民警。

现场民警将三人控制住后,强制传唤至宁安市公安局办案中心。经询问,三位违法嫌疑人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治安拘留。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黑龙江省民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接伟认为,对于案中涉事三人的野蛮行为,需分三个法律层面解读。

一重罪,发生交通事故,没有按章尽快协商解决,而是出手伤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即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可以对王某等三人予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并处罚金的处理;

二重罪,涉事被害人需要进行伤情鉴定,如鉴定后为轻伤以上程度,需要进一步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三人因故意伤害罪获刑,根据具体伤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构成重伤,刑期将是3至10年;

三重罪,三人在警方处理纠纷时,仍动手厮打民警,影响极坏,即构成妨碍执行公务,对此,一般情节则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可与一罪合并处理,但情节严重者,具有导致他人受伤、执法人员执法设备或仪器损毁、国有财产损失或者引起围观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者,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视情节严重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过失致人死亡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提醒,千万别小看因酒后吵架、肇事摩擦等小事引发的“大案”,其中不乏过失伤人致人重伤者,最终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