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贵州省特岗教师指标9373个 招聘工作8月中下旬结束

25.04.2016  09:04

    为解决贵州省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今年,全省安排“特岗计划”指标9373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7050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38名),县“特岗计划”2323名。招聘工作8月中下旬结束,招聘的教师于秋季开学时到校任教。

    据了解,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特岗教师3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硕师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有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在编教师(含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地县教育局。(记者 沈诗洁)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