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群体生存状态调查:敬老院多是老人照顾老人

30.06.2015  18:47

               

   当前,正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让特困群体有尊严地活着已时不我待。本届中央政府上任伊始,即提出“社会政策要托底”。 2014年,我国开始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等既有政策的支撑下,这一制度平稳起步,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是当下的供养还是一 种低水平的救助,相当一部分人生存状况堪忧。半月谈记者最近走访多地,对特困群体的生存状态进行调研,以期引起全社会共同思考,关心他们的命运和出路。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提出将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群众作为“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专门保障。截至2014年10月,全国农村五保人数为531.8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无”群众51.8万人。

  这个群体的特点,一是“无依无靠”,二是“不救不活”。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副局长邵小如说:“这个群体是‘最可怜的人’,他们话语权很弱,如果没有人替他们呼吁,他们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争取生存的权利。”

   敬老院多是“老人照顾老人”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敬老院养了3头母牛,种了10多亩水田,加上养鱼等每年能有3万元左右的收入。“自己种菜、养鱼,这也能省下一大笔钱。”每到插秧、收割水稻农忙时节,院长罗顺梅要到街上请人帮忙,每天掏100多元的工钱。

  罗顺梅还发动院内能“动”起来的老人下田干活。31个五保老人中只有3个能下田干活。60多岁的肖礼铣虽然智障但身板好,可以下田插秧;88岁的刘槐江可以下田锄草;60多岁的廖家连不仅智障还有点弱视,负责养牛。

  31个五保老人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有两个,还有六七个可以自己吃饭,但不能下床活动。院内没有专职护理照料人员,罗顺梅最担心的是院内老人摔跤,一旦受伤卧床,大多数时候只能由院长和会计端屎倒尿。

  80多岁的袁顺娥老人经常摔倒住院,虽说五保老人住院费用政府全包,但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敬老院没有办法承担,医院的护工太贵请不起,只能发动院内的老人去照料,但不是义务劳动,每天还得象征性地给个二三十元钱。

  目前,农村五保老人中有超过1/3在敬老院集中供养。所谓集中供养,指特困群众集中在敬老院、福利机构等进行救助;其余则分散供养,在家居住,政府发放补助金,由亲友、近邻等照顾。

  相对而言,集中供养的保障算好的,但记者走访下来,仍常常为他们的处境心酸。据民政部统计,全国平均每13名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仅拥有1名工作人员。由于待遇低、工作辛苦,农村敬老院里实际上是“老人照顾老人”。

  河南新乡原阳县太平镇敬老院,由两名60岁的老太太负责照顾20多名老人。院长李树兰说:“最怕的就是老人生病,咱除了用小板车送去卫生室看看,其他也做不了啥。”

  由于护理力量不足,导致失能和未失能老人在集中供养意愿上结构性失衡,那些真正失能、需要照料的老人往往被拒之门外。

   “一天就是一碗烩面钱”

  与集中供养相比,分散供养的农村失能老人、城市“三无”人员,甚至不同程度地处于弃养、半弃养状态。记者走访发现,分散供养特困群众的房屋不少为上世纪80年代所建,有的甚至是祖传的老屋,年久失修,漏风漏雨。

  在河南淮滨县台头乡台头村,57岁的何荣、崔全友夫妇家里只摆得下两张床,一间土坯厨房摇摇欲坠。这一情况在安徽、江西两省也不同程度存在。

  当前各地针对五保户建房、修补房屋均有一定补助。但五保老人们反映,他们曾向村里和乡里提出建房申请,但很少有人能顺利申请到这笔钱。

  “他们迟早都要到敬老院去,建了房子早晚要闲置。”一名基层民政干部说,出于避免资源浪费和提高集中供养率的考虑,当前一般不鼓励他们建房。

  与此同时,不少老人看病吃药还花了不少冤枉钱。记者采访发现,和集中供养相比,当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大的开销是看病吃药。江西省泰和县万合镇啸峰村肖祖提老人告诉记者,2014年他和老伴在街上小诊所一年的药费2000多元。

  实际上,在2013年,江西省民政厅、财政厅等多个部门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其中规定,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民政部门100%报销。

  肖祖提说,他们分不清楚哪些诊所属于定点机构,哪些药品属于可报销范围,也不知道该找谁去报销。当地基层干部认为,如果没有更细致的指导和服务,这些特困群众往后看病还会花冤枉钱。

  河南省一位民政干部说,分散供养面临的根本问题还是供养标准太低,“一天就是一碗烩面钱”。2014年,河南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为2220元/年,平均每天不到7元。

  事实上,国家对于五保人员的供养标准早已做了规定,一般确定在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80%左右。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没有哪个地方能达到这个标准,不少地方供养标准甚至只有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多。

   乡村剧变带来新挑战

  在整个特困群体中,农村五保户所占比例特别大,超过90%。《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提出,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然而,在集体经济虚化、村庄空巢化的大背景下,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正面临严峻挑战。

  “集体经济基本为零,村里想给五保老人做点什么也是有心无力。”江西省泰和县万合镇啸峰村村支部书记胡晓洪告诉记者,目前村里仅有的集体产业是一个山塘水库,承包给村民养鱼,每年租金3000元。

  胡晓洪说,当前村组织运转主要依赖上级财政,2013年上级财政拨付6万元,包括5名村干部工资的发放、村务办公、接待等各方面用度。

  远亲不如近邻,曾经的邻里守望是五保老人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农村的空巢化使得分散供养难以为继。

  1600余人的啸峰村,常年留守的有近一半人,几乎全为老人、妇女和孩子,他们“自己照顾自己都难”。五保老人肖伏妹的对门是远房侄子家,然而侄子全家常年在外务工,家里只留下一位年迈的老人。

  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博士研究生王磊光在他的春节返乡日记中写道,自从2006年免收农业税后,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主要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难以有效地将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基本处于“个人自治”状态。

  “以前虽然钱少,有什么问题村里会想办法去解决;现在人们钱多了一些,可村里却不怎么管事了。”安徽省利辛县刘集乡一名五保老人说。

  “就那么五六个人,防火、计划生育、民政……所有的事情都要你来对接落实。”一位受访的村干部反映,一方面村干部不像以前那么有威信了,有什么问题可以召集村民协商处理;更甚的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干部也是疲于奔命。

  记者调研发现,在医保报销、医疗救助、丧葬补助等政策的落实过程中,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情况比分散供养对象好一些,其主要原因在于集中供养群众 有敬老院为其争取保障政策,而在当前村基层组织弱化的实际情况下,农村居家的五保户基本无人过问。(半月谈记者 甘泉 高皓亮 鲍晓菁)(专题策划/编辑:高远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