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玉屏县:全面实施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08.11.2016  15:34

11月2日,经玉屏县政府批准,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普遍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通知》决定将全县6个乡(镇、街道)、23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6个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全部纳入本次述法工作范围。述法范围主要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玉屏侗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细化责任分解方案》所要求的“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情况、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情况等”八个方面。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向同级党委(党工委)、人大主席团、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县人民政府作述法报告,且述法报告须经县级法制机构审核、公开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管理服务对象、人民团体、相关单位部门以及帮扶联系村意见建议等步骤,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敢于担当、严把质量”的总体要求,确保述法工作做到总结深刻、措施得力、直面问题、认识得当、内容全面、数据详实、不留死角,同时,述法报告还应当于2016年12月15日前通过报刊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普遍实施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旨在不断创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式,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打造和挖掘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亮点,确保该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