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环保局“五措施”推进环保政务信息公开

08.05.2015  14:17

  为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绥阳县环保局采取五措施,推动环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各股室密切配合的管理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优化信息公开审签程序。对环保系统网站栏目逐项自查清理,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及时更新。采用电子与手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逐层审签,层层把关制度。

  三是加强环保网站建设,提高环保宣传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环保网站,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反映环保工作动态,搭建起以公众网站为桥梁的政民互动平台,树立关注民生、畅通民意、公众参与的社会化窗口形象,吸引更多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四是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开,促进环保公众参与。不断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的环境重要信息,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决策和监督。

  五是强化环境执法公开,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推行环境监察政务公开制度,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向群众反馈案件查处过程和结果,提高群众环保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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