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环保局召开严禁滥办酒席专题会议

02.11.2016  01:08
 

  为严禁环保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借机敛财,切实破除陈规陋习,弘扬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10月31日,余庆县环保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重申纪律规定,确保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严政准则》和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景江组织大家再次学习了该县纪委《关于严肃治理滥办酒席的通知》《关于重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滥办酒席借机敛财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滥办酒席借机敛财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文件。然后,开展了全局干部职工遵守酒席“七严禁”情况及严禁滥办酒席承诺书落实情况等作风建设“回头看”工作,再次强调了严禁滥办乱办“生日酒、乔迁酒、满月酒、无名酒”等借机敛财行为。为增强学习效果,打好“预防针”,学习采取案例解析,分析讨论了今年上半年该县某村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受处分的事例,要求大家对照问题,剖析自己,警示自已,从而打消了某些干部麻痹幻想、心存侥幸的念头,深知“纪律规定”是长有牙齿的,“七严禁”惩治违规办酒是接地气的。

  会议还强调了违规办酒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一是对未经批准所办理的酒席,均视为违规滥办酒席;二是发生违规办理酒席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追究纪律责任,是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三是国家公职人员采取委托他人收礼不上礼薄直接送交当事人的,视为违规办理、规避调查,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对请吃不属于自己操办酒席,一事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分设礼薄或其他方式滥办酒席的人员,从重处理;四是对违规办理酒席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五是干部职工参与他人操办、吃请滥办酒席活动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六是对职责管辖范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和村民滥办酒席治理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最后,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操办、不参与、不组织、不吃请违规酒宴,保持风清气正的环保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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