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环保局向厅党组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09.06.2017  11:31
 

      2017年6月7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正伟同志带队,对贵安新区环保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并召开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机关第十二党支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半年检查工作会,贵安新区环保局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厅机关第十二党支部支部书记翁敬同志就2017年上半年新区环保局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汇报。一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等方面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从深化思想认识,从“根”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从“严”从“细”履行监督职责等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 检查组通过听取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后进行民主测评投票、查阅资料,对新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会上,杨正伟书记对新区环保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继续做好此次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要求新区环保局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他强调,贵安新区环保局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七中全会、省十二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两个责任”督导的重大意义,党支部要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书记、支委带头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带领、指导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以创新的思维、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全面履行环保职责,干成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