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环保局开展“放管服”自查自纠工作

27.07.2017  15:16
 

  近日,根据国务院、省、州环保部门关于开展环评管理“放管服”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三穗县环保局对该县环保工作“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纠工作。

  经查,该局在环评管理方面未发现建设项目环评违规审批行为,未发现新《环保法》实施后出现的“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不存在“批建不符”的情况。未出现约谈、区域限批、上收审批权限等情况。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不存在对无成熟可靠污染治理技术的项目进行审批后不能实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等情况。

  本次自查工作,县环保局主要从组织领导、简政放权措施落实、环境准入落实、权责制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入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立足整改,扎实推进了改革工作。同时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明晰了权力运行程序,强化了制约措施,落实了岗位责任,为“放管服”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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