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开展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06.07.2017  20:26
 

  为做好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因汛情造成水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按照《黔南州环保局关于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黔南环通〔2017〕20号)文件要求,龙里县环保局近期开展了汛期水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并督促各有关企业进行整改。

  一是对造纸、酿造、化工、制药、煤矿山等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东阳纸厂、雪花啤酒、神奇药业、贵州富华药业等企业。要求各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防止水污染物超标外排,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开展监测,关注水质变化情况。

  二是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进行检查。防止汛期造成雨水灌入污水管网,造成处理量增大,影响处理效果,破坏处理设备。对龙里县三道环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规范建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污水排放口并督促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投入运行,渗滤液须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后排放。

  三是对尾矿库、渣场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采取有效防渗、防流失措施,避免尾矿、矸石等固体废物随雨水流失,污染物渗入地表、河流。对龙里县明阳磷石膏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对导洪边沟进行整改,防止汛期发生尾矿库垮塌、渗流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四是对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跑、冒、滴、漏,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是督促各重点企业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要求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有关措施将事故影响将到最低程度,确保环境安全。

  截止目前,汛期水环境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下达整改通知7份,各类环境安全问题得到及早发现,及早整改,为避免发生汛期水环境安全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