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政务大厅环保局服务窗口将开展新购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工作

18.11.2014  13:11

  根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国家、省、州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项目的通知》(安府发〔2014〕49号)文件要求,结合省环保厅《关于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标管理的通知》(黔环通〔2009〕112号)和省环保厅《关于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发放有关工作的回复》文件精神,安龙县环境保护局将在政务大厅环保局服务窗口新增新购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黄绿标)发放工作。

  县环保局在接到相关通知文件后,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派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及时申请雕刻和启用印章,配齐了票据打印机等所需的业务设备,现该项服务的筹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环保局在政务服务大厅将开展新购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黄绿标)发放的工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务。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