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环境铁腕执法进入新常态———黔西南州环保局、检察院、公安局开展环保联动执法

21.05.2015  12:29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按照州委张政书记今年年初在州环保局调研时提出的“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小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整治,要抓出案例、抓出阵势”的指示要求。5月14日,黔西南州环保局、检察院、公安局开展环保联动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赋予“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的执法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龙县龙广镇汇龙胶化厂私设暗管灌注至涵洞污染地下水的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当场下达了立即停产通知,并实施了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州第一起“查封扣押”,对违法排污设备进行了扣押。同时,州环保局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州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对该厂生产废水现场采样监测,近日内,该案将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该企业法人责任。

面对新形势下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部门加强与司法部门合作是新形势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黔西南州环保局、检察院、公安局将认真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和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助推黔西南州环境铁碗执法进入新常态。



(图为联合执法检查现场)

(图为州环境监测站人员采样废水现场)

(黔西南州环境监察局    温  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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