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环保局组织学习新《大气污染防治法》

15.03.2016  18:34
 

  为深入理解新《大气污染防治法》,适应新法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确保新法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3月14日,绥阳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大气污染防治法》。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施行,共八章129条,内容上不仅实现了与新《环保法》相衔接,也将“大气十条”中的有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利器。

  该局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着重学习领会修订的背景、必要性、重大意义、新旧法的对比、新法的亮点等方面;二是强化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组织开展环保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环保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三是加强监管。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重视在燃煤锅炉、石化油气、工业废气污染、扬尘污染及其他污染等重点领域的防治措施。四是要求企业守法,各企业要提升自身知法、守法能力,合力提高该县空气环境质量。

  通过开展学习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加深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切实提高了法制观念,为打造一支素质高、品德好、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的环保队伍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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