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六大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30.03.2017  14:2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2月21日省委在黔西县召开的“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调度推进会精神,切实履行“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指导牵头单位职责,指导毕节市全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创建工作任务,结合环保部门职责,省环境保护厅研究提出了 “法治毕节”生态文明法治工程六大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出实效、出亮点、出经验。

  一是指导毕节市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毕节生态环保工作法治化。省环境保护厅将根据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指导、帮助其完成年度立法任务,2017年制定出台《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力争制定出台《百里杜鹃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二是帮助毕节市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省环境保护厅将按照定责任人、定路线图、定时间表、定工作量的要求,重点在大气、水、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加大对毕节市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督促抓好草海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确保毕节市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三是指导毕节市抓好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省环境保护厅将指导毕节市以严打整治环境违法犯罪和强化生态环境司法监督为重点,出实招、用重拳、严监管,以环保“利剑行动”和“风暴行动”为契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一批违法排污企业,集中处理一批环境污染的信访予盾纠纷,坚决守住毕节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底线。

  四是支持毕节市开展生态创建。省环境保护厅将在威宁、黔西、金沙、七星关区结合“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定1 个以上乡镇开展生态创建,支持其余各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个乡镇或村开展生态创建。指导毕节市全市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00个。

  五是加强对毕节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导、帮助,支持其加快创模工作进度,达到或基本达到创模考核标准,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六是积极推进“环保管家“试点。重点打造织金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示范园区试点,由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与开发区签定合作协议,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向开发区提供环保政策咨询、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省环保厅将建立以定期督导为主,以全面督导、重点督导、专项督导为补充的督导工作机制。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厅主要领导挂帅,根据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现场调研,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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