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环境保护局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工业园区企业集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

26.04.2017  21:40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识,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017年2月24日,剑河县环境保护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工业园区企业集中组织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在县工业园区会议室,剑河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企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重点组织学习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试生产和环保验收备案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污染物排放监测及管理等企业关注和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对企业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讲解,并举实例进行宣传,告之不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会上,剑河县环境保护局还向企业宣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企业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在工业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当中切实抓好环保三同时的落实,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工业结构转型、资源循环或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低炭生产。

  会上,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就如何抓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相关企业必须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进合法生产、绿色生产。会上,相关企业就关心的环保问题进行了咨询,剑河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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