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环境保护局召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会

26.11.2015  09:17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11月20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聪枝主持召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学习培训会。会议还集中学习了环境保护部部长、国合会中方执行副主席陈吉宁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5年年会上发表题为《改革生态环保制度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讲话精神,《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5〕227号)文件精神。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具有七大亮点:一是突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主线;二是强化政府责任;三是加强标准控制;四是坚持抓主要矛盾和源头治理;五是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六是充分体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七是加大处罚力度。其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处罚违法有力,揭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察联合进行环境行政执法必须严格遵守大气法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设定或进行行政处罚,要杜绝不认真执行法律、不作为现象发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全面学法,广泛知法,自觉守法,全局干部职工应深刻领会、深入掌握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各重点排污企业单位要增强环境保护法制意识,提升环保守法的自觉性。要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大力推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小康习水、生态习水、美丽习水,实现习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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