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环境保护局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学法活动”

02.12.201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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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湄府办发电[2016]88号),湄潭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9:00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湄潭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学法活动”,会议由副局长查世锡同志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县电视台对此次会议进行了录制。

  会上,查世锡副局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六个一律”全面实施环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措施(简称“气十条”)、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 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等法律法规,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总则、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他强调,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可见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同时深感责任之重大,因此,每一个环保工作者都要熟悉相关法律文件和相关业务。通过学习,每个同志收获颇多,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最后,查副局长对作风建设和纪律、遵守机关制度及目前的一些工作作了强调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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