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监察局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02.08.2014  09:14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推动全省国民经济加快发展。如何守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条底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成为了目前我省环境执法工作者必须面对的历史性课题。

  我省环境监察工作任重道远。喀斯地貌分布达70%以上导致生态环境脆弱;企业分布边、远、散;老国控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环保治理设施老旧、治污能力低下;部分新引进项目还不规范,一定程序存在无序生产行为;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少、装备能力水平低;上述因素形成了我省环境执法工作的高压力、高负荷,任重而道远。

  以环境监察稽查提升执法能力。通过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对各级环境监察部门现场执法笔录、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核查;对履行职责、执行环境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进行监督和考评,提升现场执法能力,规范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解决发现问题能力弱、环境监察工作程序不规范、环境监管缺位等问题,促进环境监察工作法制化。

  开展多种方式培训,逐步健全和打造高素质环境监察稽查队伍。今年4-7月份,省环境监察局对全省9个市(州)负责稽查工作的同志采取三种方式,进行长时间的培训工作。一是统一进行理论授课。授课主要包括稽查的释义及开展稽查的重要性、如何开展稽查、量化评分主要指标解析、稽查资料归档等内容,让参训者对稽查有了系统性的认识。二是模拟测评。参训者随机抽取检查笔录,作为“稽查者”现场讲解该笔录的规范性、存在问题、扣分要点及原因,再由评委对该名“稽查者”进行点评,集中帮助。三是组织开展环境监察现场“传、帮、带”。5-7月份省环监局组织业务骨干形成“传、帮、带”工作组,对9个市(州)环境监察稽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以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等企业为检查(培训)平台,以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和台帐为主要检查内容,采取分组轮训、分段讲解、集中评价的办法,结合案值卷稽查所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现场帮助。实现参训者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检查与示范相结合、组织与执行相结合,切实取得培训效果。

  通过严格的考核,省环境监察局对20名合格者颁发环境监察稽查《合格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此项工作既使我省在全国走在前列,也是全面推进我省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重要一步。下一步,省环境监察局将结合《贵州省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制度》、“环境监察六项制度”加大稽查工作开展力度,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不断打造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为建设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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