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监局董理同志喜获“文明标兵”荣誉称号

13.04.2018  01:42
   

近日,我单位职工董理同志喜获“文明标兵”荣誉称号,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为他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文明标兵勋章。



      为大力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实践活动,在2017年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贵州中,省环监局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文明创建为统领,大力推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全省“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求,经单位工会推荐、预审,选树董理同志参与全省“文明标兵”评选。

“文明标兵”是一种职业精神,是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品质的体现,是从业者的一种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在我单位就有这样一批环保卫士,他们用实际行动弘扬和践行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的标兵。董理同志是我局爱岗敬业的带头人,在他身上折射出了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的新时代贵州精神,他从基层到省直机关的工作历程中,始终以满腔的激情投入工作,十年如一日,在我单位先后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环保“六个一律”执法“风暴”行动、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起草各类报告、领导讲话、总结和撰写信息简报等300余篇,他的署名文章“强化落实河长制 促进治水常态化”一文在《中国环境监察》杂志上刊发。在环保事业的道路上,他勇当“环保卫士”,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本色。

他这次受到表彰,更是单位的荣誉,希望在接下的工作和学习中,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创先争优,以文明标兵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加深入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不断提升个人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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