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出台新政策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12.05.2015  19:49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12日电 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快建设法治型政府,瓮安出台新政策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科学制定方案。将《中共瓮安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与县情实际有机融合,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瓮安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考察办法》。

    严格考察纪律。考察主体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考察中,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和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真实、客观、全面提供考察情况和结果。对隐瞒、歪曲考核考察结果、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考察、泄露考核考察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灵活考察方式。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归口负责”原则,采用日常考察和重点考察的方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提拔、交流、调任进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考察,考核对象提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的自查自评报告及自我评定结果佐证材料。

    用好考察结果。组织部门在统筹干部调配中,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交流、调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表现好的同志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反之,不列入科级干部拟提拔任职对象范围或调离岗位。(汪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