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局“七办”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07.09.2016  21:04

   一是分流办税,申报业务“提醒办”。 针对“营改增”以来大厅业务量再次攀升的情况,利用现有的移动短信平台,按照纳税人不同特点,分批次短信提醒纳税人错峰申报时间,使纳税人合理规划申报出行时间,有效实现大厅办税分流,实现纳税人和办税窗口双减负。 二是预约办税,资料预审“一站办”。 在传统预约办税基础上,开拓现场预约模式。通过导税人员合理引导,对部分非即办事项和自愿延后办理的纳税人实行资料预审即走,当日办结后电话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为纳税人节约大量排队等候的时间,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同时也提升了办税厅的工作效率。 三是流动导税,涉税业务“领着办”。 增设定点导税岗和流动导税岗,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形成A、B角,加强对纳税人的疏导分流和辅导,主动了解纳税人需求,及时给予指引,确保每位纳税人问题有人答、事项有人办、疑难有人解。 四是“互联网+发票”,发票领用“不见面办”。 充分利用“全省增值税发票网上智能申购系统试点单位”的契机,实行发票网上智能申购,同时大力推行电子发票开票系统,辅导纳税人使用开票软件开具电子发票,实现足不出户,纳税人不进厅就可以领购、使用发票,有力推动“不见面”的办税服务模式。 五是服务前置,票种核定“立刻办”。 从方便纳税人角度出发,将普通发票的票种核定全流程前置到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申请普通发票时,由大厅初步核实并直接核准发放,同时,同步将相关数据传递给对应管理分局并进行提醒,既确保服务效率,又确保后续管理工作及时跟进。 六是合作办税,国地合作“一窗办”。 国税、地税建成“两人一窗、国地共建、相互协作、共同办结”的办税模式,服务窗口名称统一为“国地税业务窗口”,不再分设国税窗口、地税窗口,纳税人在叫号机上叫一个号,就可办结两家业务,真正实现“一窗式”办结,方便纳税人办税。 七是“四导”服务,服务单位“上门办”。 邀请航天、百旺两家技术服务单位派专人常驻大厅,及时为纳税人提供辅导和帮助。并形成“发票办理引导、发票领用疏导、抄报税指导、上门服务辅导”为主的“四导”服务理念,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税率的纳税人开展个性化的专业指导,上门“手把手”地教会开票。 

  (瓮安县局 章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