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 14条河流将实行流量管控

18.10.2020  22:50

    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发布第一批省管河流生态流量管控目标。

    “河湖生态流量是指为了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内符合水质要求的流量(水量、水位)及其过程。”据专家介绍,如果河湖生态流量得不到保障,就会导致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受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严峻后果。

    根据水利部的相关意见和通知,贵州省水利厅制定出台了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开展了乌江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经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了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南盘江、北盘江等第一批14条省管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包括40个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目标值。比如在乌江确定了5个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目标值,其中鸭池河水文监测站为40立方米/秒、乌江渡监测站为112立方米/秒、沿河监测站为228立方米/秒等。

    据了解,我省于2017年颁布实施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水库、水电站等蓄水工程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调度方案下泄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用水基本需求;《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中明确,不按规定下放水库(电站)生态流量,造成河流生态环境破坏的应当问责。(记者 曾秦)

    

[责任编辑: 邓娴 谢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