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提前分解下达地方

28.12.2015  15:23

近日,财政部以《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的通知》(财农〔2015〕173号)下达我省2016年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3051万元,按照《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的有关要求,省林业厅与省财政厅已将补偿资金进行分解,以《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5〕318号)下达。分权属补助标准如下:

一是公共管护补助支出标准为每亩0.25元,共1227.78万元,先拨入省级账户,待2016年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分配。

二是管护补助支出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每亩5.75元,集体及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4.75元,共71823.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