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住生态环境底线 构建和谐社会家园

27.08.2014  11:39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和环保部《关于2008年生态评价归一化系的调整通知》的要求,以遥感数据资源02C星影像和部分资源3号卫星影像数据,对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编制的2013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为“良”,9个市(州)生态环境状况均为“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最高是黔东南州为72.92,最低的是六盘水市为57.33。其中74个县(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占国土面积的84.09%,14个县生态环境状况“一般”,占国土面积的15.01%。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级为“一般”的县主要分布在贵州省中部、西部少部分地区。贵州的北部、南部、东部地区,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贵州省生物丰度指数最高的是赤水市为69.22,全省平均值为43.03;  植被覆盖指数最高的是赤水市为71.76,全省平均值为48.22;水网密度指数最高的是清镇市为44.20,全省平均值为29.39;土地退化指数最小的是赤水市、榕江县、锦屏县、剑河县、雷山县、黎平县、从江县、三穗县等8个县为0,全省平均值为6.02;环境质量指数最高的是雷山县为99.90,全省平均值为99.2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最高的是赤水市为72.89,全省平均为59.99。

今年是完成“十二五”任务的关键时期,也是贵州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关键年,生态环境状况保持良好或象好的方向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更加关注和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对涉及生态环境脆弱、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要加大保护力度,切实保住生态环境的底线。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形成系统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机制,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全民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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