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林木采伐清理工作

11.02.2017  01:32

近日,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保民生,促发展”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设施等范围内的林木采伐清理工作,确保电力线路运行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林业、电力主管部门要定期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等范围内林木生长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查清安全隐患,共同制定林木采伐或清理(包括修枝、截干)处置方案。

通知强调,因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自然生长的林木危及或即将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各地可先行组织抢险救灾。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须将采伐林木、截干、修枝情况在当地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明确,因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需要采伐林木的类似活动,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