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偿还千元债务凌晨徒手攀上5楼盗窃财物

04.03.2017  05:32

  为偿还千元债务,紫云县一名男青年“铤而走险”,徒手爬到5楼一住户家中实施盗窃,时隔一天,他就被警方抓获。昨日,紫云县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

  据紫云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2月19日,家住紫云县松山镇某居民小区的余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家中价值30000余元的财物不翼而飞。

  接到报警后,紫云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余某家中锁芯完好,没有人为撬动痕迹。

  经仔细勘察,民警发现,余某家中的防盗窗曾被人扳开过,又被恢复了原样,基本看不出被人动过,而且窗台上有几个新的脚印。

  民警调看当晚小区监控发现:当日凌晨2时30分20秒,一名黄衣男子从小区大门进入大院;2时36分,小区另一个监控画面里出现了黄衣男子的身影,而且该男子一直在大院里转悠并四处张望;2时39分48秒,该男子沿着一根下水管道爬了上去。

  锁定嫌疑人后,民警经过摸排走访,确定了18岁的刘某。据悉,2015年,刘某曾在安顺市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

  随后,办案民警对刘某展开追捕。2月20日下午,民警在新民村一路段将刘某成功抓获,并将部分被盗财物追回。

  据刘某交代,案发前几天,他骑三轮摩托车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当时向朋友借了1100元,赔偿给了轿车车主,为偿还债务,他铤而走险作案。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吴建国 记者 罗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