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州畜牧部门将以“三个到位”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11.05.2015  13:10

        5月7日上午,在六枝特区召开的贵州省牲畜屠宰监管工作推进会上,贵州省委农工委副书记、省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兴友强调: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务必抓紧落实“三个到位”。

        第一个到位:抓紧机构队伍到位

        牲畜屠宰监管工作涉及行业准入、安全监管、打击违法等多个方面,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没有功能健全的机构和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难以胜任的。对此,省级层面在畜牧局加挂了屠宰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并增设屠宰行业监管处,具体承担相关工作;同时,将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控中心和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增设相应工作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壮大工作队伍。市、县两级从事屠宰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市州级、县级市、市辖区以及畜产品生产或消费量较大的县,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控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0人,其他各县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控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杨兴友指出: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尽快做到屠宰监管工作“四有齐备”,即明确有分管领导、有专管人员、有执法力量、有技术队伍,同时内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杜绝管理“真空”、执法“真空”和技术“真空”。

        第二个到位:抓紧经费保障到位

        贵州省农委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屠宰行业发展和工作监管的资金投入,保障日常工作经费,增加“放心肉”体系建设、屠宰场升级改造、技术研究、标准化建设、无害化处理等项目的财政投入。杨兴友希望各地畜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设立屠宰行业管理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争取部、省相关项目的配套资金,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和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积极筹措、建立举报奖励基金,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第三个到位:抓紧责任主体到位

        抓好牲畜屠宰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履职尽责。对此,杨兴友强调:当务之急是落实好屠宰管理的“四个责任”。

        一是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牲畜屠宰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畜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协调解决牲畜屠宰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推动当地政府落实领导责任,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有关要求,发挥全产业链监管的优势,认真、及时、全面地履行好牲畜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尽快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发展有序、监管有力、全省一盘棋的管理体系,确保比划转前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屠宰企业是肉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诚信守法意识、质量保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加强产品自检自查,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四是促进落实协会自律责任。行业协会要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和自律管理,对会员企业广泛开展遵纪守法和诚信教育,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以上“三个到位”,核心是责任主体到位,关键是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杨兴友要求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率先在思想上认识到位、责任上落实到位,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建立新机制,强化使命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全省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畜牧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