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09.11.2018  18:03

黔安〔2018〕7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省安委会制定了《贵州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贵州省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农村“火烧连营”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郭瑞民(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副组长:李 荣(省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温贵钦(省公安厅副厅长)

  孙晓东(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鞠 洪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惠明(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宏文(省住建厅副厅长)

  韩剑波(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沈新国(省商务厅副厅长)

  袁 伟(省文化厅副厅长)

  杨 洪(省卫计委副主任)

  汪文学 (省旅发委副主任)

  王 勇(省工商局副局长)

  赵音强(省质监局副局长)

  蔡卫国(省消防总队总队长)

  罗青松 (省文物局副局长)

  陶少刚(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消防总队,蔡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各级政府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综合治理。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坚持单位主责。各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坚持群防群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属地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内容,整合发挥基层力量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五)坚持从严问责。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消防专项治理。

  1.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建章立制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工作。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市场电器产品质量的监管,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各地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农村村寨改造内容,2018年内打造不少于1个的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整治工作样板。春节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2.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2018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全国“两会”前,全省有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高层住宅小区应当全部建成相对独立的安全停放区域和充电设施。

  3.持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各地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2018年11月上旬前,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年内,所有3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使用燃气的部位全部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全部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设施。

  4.持续开展博物馆文物建筑消防大检查。各级文化、文物、消防等部门按照国家、省多部门联合部署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全国“两会”前,全省三级以上博物馆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二)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检查。

  1.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各地要始终将高层建筑作为防范重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堵塞、管道井未封堵、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各地住建、消防、电力、燃气等部门固化“专家会诊”检查经验,成立专家会诊组,对本地区高层建筑开展会诊检查,联合治理隐患。对摸排发现的“弃管楼”,辖区政府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的,住建部门要按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使用维修基金整改建筑火灾隐患。2018年内,全省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检查。各地组织开展宾馆饭店、医院、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民政、消防部门要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公安、安监、商务、交通、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治理,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3.开展旅游景区周边小型经营性场所整治。各地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旅游景区周边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划分和“分级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监管。贵阳、安顺、铜仁、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地要对照《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52/T 800-2013)、《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要求,依据《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本地小旅馆、小酒吧等小型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规定,实施消防安全改造,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在青岩古镇、黄果树、梵净山、西江苗寨、镇远古镇、肇兴侗寨、小七孔、万峰林等旅游景区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并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推广经验。

  4.开展农村村寨消防安全检查。各地坚持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的四级包保原则,从消防组织、制度、队伍、器材等四个方面开展村寨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世界文化遗产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古建筑群、传统村落和50户以上木质建筑密集村寨,要逐一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对账销号,逐一解决。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督促落实重点人群的监护措施,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志愿消防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2018年底前,二类以上重点村寨要全部按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安装运用“农村电气火灾监控大数据平台”。

  5 .强化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各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6.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市(州、区)按照什么隐患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隐患问题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至少一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媒体联动。各地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专题不少于2个。同时,要积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社会单位进行采访报道,推出系列专题节目,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冬防期间,各地每月在央视上稿不少于1条。

  2.加强社会宣传。各地要谋划组织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举办一场大型的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实际推出系列专题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景区、进村寨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建立健全消防科普馆、教育馆对外开放制度和台账,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参观体验。

  3.加强安全提示。各地要协调本地主流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辖区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落实率100%。

  4.加强消防培训。11月底前,各地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并开展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018年底前,各地消防部门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冬防期间,要督促各社会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在普遍建立微型消防站的基础上,适当对同一建筑内的多家重点单位、社区和相邻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进行整合,确保微型消防站时刻人员在位、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切实发挥初起火灾处置队、防火巡查队、消防宣传队作用。冬防期间,省、市两级消防部门指挥中心每周至少对5个微型消防站进行电话抽查,对存在问题实施督办;各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县级消防部门每周至少对3个微型消防站进行实训指导。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将多种形式的消防救援力量纳入指挥调度体系,实地查看是否联络通畅。在年底前,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1次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实地查看执勤中队是否与辖区微型站开展联合演练。加快推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训练基地和模拟训练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重大火灾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及战勤保障能力,实地查看建设进展情况。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11月底前,积极配合各地市政、供水等部门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实地随机抽选2处以上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各地消防救援队伍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查看资料台账,视情组织开展训练课目实操。检查各单位是否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实地查看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有无进行警力前置,安排部署执勤力量到关键地点、重要场所。各单位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实地抽选2家以上重点单位查看日常熟悉演练情况,查看预案信息是否准确。

  (五)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紧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切实做好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全省“两会”前,贵阳市相关部门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等期间,各地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级政府组织公安、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以及燃放区域的安全检查;质监、工商部门开展电器产品联合检查。前置应急力量,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五、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年11月20日前,市级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市级政府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县、镇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冬防期间,省政府将结合消防目标任务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集中督办曝光。冬防期间,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按照危险等级提请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2018年底和2019年2月,省级消防部门要联合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分两次组织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2018年11月底前,文化、文物、消防部门要按照危险等级提请政府对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推动隐患整改。

  (五)严格监管执法。消防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各级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地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召开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政府督察督办和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和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12月起,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朱发涛;联系电话:15117826468;传真:0851-8399004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