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召开“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期推进及培训会议”

08.10.2016  13:36
 

自今年8月底,我省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纷纷响应,迅速掀起了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热潮。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加强与各级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力度,提高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效率和办理质量,确保为期三个月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2016年9月27日至30日,省环境监察局在贵阳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期推进及培训会”,来自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以及部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中具体从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170余名同志参加了培训会,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田获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获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是环境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部署的一项检验各地环保部门环境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活动,其目的是要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意志,振奋执法队伍精神,激励和表彰环境执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调动全国环境执法部门和环境执法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全国环境执法队伍的新形象。我省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已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已于今年8月底正式启动并拉开序幕,专门制定并下发了《贵州省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方案要求各市(州)级和县(市、区)级环保部门要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查办并提交符合环境保护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评选细则》要求的七至八个案件卷宗材料,不仅时间短、任务重,而且涉及的案件范围广、要求高, 因此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断加大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把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作为近期环境执法工作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力争做到“五个确保”:确保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环境执法案卷材料;确保各级环保部门查办环境案件的数量明显增加;确保环境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查办环境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改善;确保全省各级环保执法部门查办环境违法案件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明显增强,涌现一批环境执法工作中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

最后,田获局长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有序开展本地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掀起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比学赶帮超”活动的氛围。二是要做到科学练兵,确保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把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与开展环保执法“风暴”行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以及日常环境监察稽查和案卷评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圆满完成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又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三是要不断加大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力度,集中查办一批辖区内较为典型突出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犯罪大案、要案和重大、疑难案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级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力量,做到信息共享,对辖区内重大、典型、复杂案件进行联合会商督办,开展联合联动执法,形成打击和惩治各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强大合力,对环境违法案件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应移尽移。四是要把开展现场环境执法与加强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省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通过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组织集中培训和开展自学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环境执法工作程序,提升对环境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五是切忌搞突击执法,把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当成执法运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借口,向下级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下指标、搞摊派、分任务,不得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弄虚作假,违法执法,既要做到依法执法,又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是要加强宣传,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各地在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工作突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必要的表彰、鼓励,让环境执法工作中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得到充分展示。

此次培训会还专门邀请了全省环保系统以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省内有关高校和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的部分专家进行现场授课,专家们向参会学员讲解了环境现场执法要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查办及法律法规适用、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笔录询问技巧及文书制作、律师参与环境案件法律实务以及环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并结合部分典型案例开展交流互动,同时对大家在平常办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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