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监局要求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承诺费属违规

13.06.2014  17:32

    为了获得贷款,小微企业不得已向银行支付承诺费。2014年贵州银行业小微、“三农”金融服务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昨日强调,此举违规。若遭受类似不平待遇,小微企业可向贵州银监局监察室举报 投 诉 , 电 话 :0851-7993094。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贵州银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与当地微企办对接,根据微企办提供的名单,以县为单位进行客户认定,实行单独信贷台账、名单制管理,推动金融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确保微型企业名单内的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申贷获得率不低于90%。

    为有效降低小微融资成本,贵州银监局规范了金融服务收费,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等收费规范要求,对小微、“三农”等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提高金融服务收费的透明度,切实降低小微、“三农”融资成本。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李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