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第五督导巡视组与我省交换意见

17.01.2015  03:07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第五督导巡视组与我省交换意见

副省长王江平出席

  1月15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第五督导巡视组与我省交换意见,通报督导巡视情况。副省长王江平出席。

  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第五督导巡视组对我省煤矿安全进行了督导巡视,对兴仁县、盘县、水城县、西秀区、纳雍县、金沙县等6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的41个煤矿进行了巡视检查,共查处各类煤矿隐患和问题279处。此次督导巡视创新工作方式 ,以巡视为形式,以督导为内容,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与突击暗访、回头看等方式交替穿插进行。

  督导巡视组认为,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煤矿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煤矿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贵州作为南方采煤大省、全国煤矿灾害大省,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小煤矿多,落后产能带来直接不安全因素;二是煤矿瓦斯严重,防治吃力,使瓦斯成为第一杀手;三是机械化程度低,落后开采降低抗灾能力;四是安全管理不够,“双七条”有的矿没有落地;五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平衡,战斗力不一致。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第五督导巡视组与我省交换意见

  督导巡视组指出,一是进一步加大小煤矿关闭整合力度。严格控制煤矿数量,加快推进落后产能关闭退出;落实煤矿分类处置,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分类安全监管,有序推进后续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严格瓦斯矿井准入标准;制定瓦斯治理政策,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强化瓦斯抽采利用,加强瓦斯防治基础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大矿井机械化推进力度。严格准入门槛,建立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加强适用装备的研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资源整合,为推进机械化开采创造条件。四是进一步加大筑牢企业主体责任的力度。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持续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王江平代表省政府对督导巡视组不辞辛劳,在贵州长时间开展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导巡视组带着对贵州煤矿安全的深情厚谊,带着对贵州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的关爱,来贵州开展督导巡视工作,帮助解决我省煤矿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措施和建议。各地、各有部门要认真、逐项研究督导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强化责任,对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要进行通报,对提出的措施和建议要认真落实到位,使督导巡视成果得以充分利用。一要强化兼并重组后续工作,提高我省煤矿安全整体水平,实现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煤矿数量要减少到800处以内;加快对关闭煤矿实施物理关闭;盯死看牢尚未实施物理关闭的煤矿;对煤矿主体企业进行分级评估,淘汰不具备条件的主体企业。二要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将2015年定为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年,提高煤矿准入门槛,加强瓦斯抽采力度,坚决落实好瓦斯防治有关规定和措施。三要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建设,提高煤矿标准化水平。四要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坚决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工作为抓手,全面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五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冯仕文,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编:安监局管理员